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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使用质量标准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30 浏览次数:5343
记者昨天从市药监局获悉:深圳市药监局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近日联合发布了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的检查标准,该标准作为委局归口联系机制的新成果,将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质量管理和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质量管理有机结合,力求通过联合制定检查规则明确监管要求,联合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监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监管效能。

该《标准》由深圳市药品使用单位药品管理评估细则中药、西药和社康中心、计生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三大部分组成,三个细则针对各部分药品特性和使用规律,将检查项目量化为100分,覆盖医院、计生服务机构、社康中心、门诊部、诊所等药品使用单位的中西药房,包括药学部门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药品采购验收、药品储存养护、院内制剂、特殊药品管理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内容。

据悉,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药品监管局将根据该标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药品使用单位医疗服务总体绩效评估药事管理部分的评估依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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